一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本人及配偶均为农村居民;一方为农村居民,一方为城镇居民的夫妇(简称“半边户”)中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一方,纳入农村奖励扶助制度。
(二)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,且在2001年以前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生育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。
(三)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。
(四)本人或配偶年满60周岁。
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以个人为单位。
二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格申请办理时间
按照国家、省、市的工作通知要求,2022年奖励扶助资格的申报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2月15日。
申请纳入扶助范围的对象,必须在此时间范围内,向户籍所在地村(居)民委员会提出申请,填写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个人申请表》,并提供本人身份证、户籍证明、结婚证和实行计划生育的有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。
哈尔滨市道里区卫生健康局
2022年10月21日